城門城門雞蛋糕(幾丈高),三十六把刀(三十六丈高),騎白馬,帶把刀,走進城門滑一跤。
今日走出新竹火車站前站,步行一段路,即會看到竹塹城迎曦門,不禁想起上述臺灣人琅琅上口的童謠。而今,城門被圓環道路包圍著,只能環繞通過或是走地下道到達,無法體驗進城摔跤的感受。鄰近城門,還有一條河流流經,連結古今,在寸土寸金的市區裡怎麼會有河流呢?它,就是過去為守護竹塹城而存在的護城河!護城河,顧名思義即是環繞在城牆外圍的河流,而新竹護城河更是現今臺灣僅存的護城河。不論城門或護城河,他們的出現都是有歷史淵源的。
其出現得追溯到清代臺灣政治、社會、經濟的發展。昔日的新竹市可是有城門、城牆、護城河,以區隔城內和城外,就像中世紀歐洲的城堡一樣。不過,城池可不如你我想像中的浪漫,不是在上演文藝愛情片,而是軍事戰爭片。
城池不僅具有紮紮實實的軍事防衛功能,抵擋內亂外患,也有政治象徵的意涵存在,符合其地方行政地位該有的門面。清代的臺灣,建有鳳山縣新舊城(位於今高雄市鳳山區和左營區)、臺南府城(位於今臺南市中西區)、彰化縣城(位於今彰化市)、新竹縣城(位於新竹市)、宜蘭縣城(位於宜蘭市)、恆春縣城(位於屏東縣恆春鎮)、埔裏社廳城(位於南投縣埔里鎮)、臺北府城(位於臺北市)、雲林縣新舊城(位於南投縣竹山鎮和雲林縣斗六市)、媽宮城(位於澎湖縣馬公市)、臺灣省城(位於臺中市)。各地城池的興建,除了有共同的大歷史背景外,亦有其獨特性存在。
竹塹築城依照建城原料的種類不同,大致可分為竹城時期(1733-1759)、無城時期(1759-1806)、土城時期(1806-1827)、石城時期(1827-1842)、二重城時期(1842-1895)。在這裡是否有人產生疑問,清朝不是在康熙23年(1684)就將臺灣納入版圖,怎麼到雍正10年(1733)享有北臺灣首都之稱的新竹才築城呢?這就牽扯到遠在北京紫禁城的皇帝對「邊疆」臺灣的城市治理採取不築城政策。雍正1年(1723),將版圖涵蓋中部地區的彰化縣一分為二,劃大甲溪以北為淡水廳,淡水廳治設在新竹,「無城可守」的長官深怕踏出彰化縣會遭遇不測,留在彰化辦公,直到乾隆21年(1756)才甘願遷廳署到新竹。由於早有漢人移民開墾新竹,形成聚落,為安定地方官民,由清朝中央政府出資,利用植於民居和聚落周圍為了防盜的莿竹,興建中看不中用、防衛能力有限的「放大版竹圍」莿竹城。
一直到乾隆後期(1786-1788)轟動全臺的林爽文事件發生,府城以外的四座縣廳城在事件發生之初很快就淪陷,新竹的地方首長也在事件中陣亡。林爽文事件讓乾隆皇帝體認到在臺灣建築堅固之城的重要性,原本喊出興建磚石城的口號,實際執行卻是興建土城,不過築城禁令就此開放了。嘉慶年間(1804-1809),海盜蔡牽屢次侵擾臺灣,讓朝廷意識到敵人可能來自海上,也讓地方人民更有憂患意識。嘉慶11年(1806),新竹地方以莿竹年久枯毀為由,莿竹城早已不具效用,由民間自力興建土圍,包圍當時新竹的精華區,而後再由官方擴大土圍規模,並於土圍外植竹、開壕溝,稱為土城時期。
繼彰化縣、鳳山舊城築石城後,道光7年(1827)新竹仕紳不落人後,發起修建石城,為臺灣第三座石城。因石城造價昂貴,其費用亦主要由紳民負擔,在在展現新竹的繁榮與發展成熟。道光22年(1842),爆發鴉片戰爭,臺灣亦遭受波擊,面臨外患之際,地方長官在舊有的土圍遺址建置土城,竹塹城具備內有石城、外有土城的雙重防禦功能,是為二重城時期。
竹塹城城區長期作為新竹地區的重心,各時期的都市擴張過程中,往往會拆除不合時宜的設施,如今清代的竹塹城僅剩下迎曦門和護城河可供緬懷。實際我們眼睛能見到的遺跡並不多,然而下次在新竹城區悠轉時,別抱怨道路狹小又蜿蜒,很有可能你是走在某個時期的城牆舊址,細細體會,那悠久歷史的韻味。
- 黃蘭翔,〈清代臺灣新竹城城牆之興築〉,《竹塹文獻雜誌》6(1998年1月),頁6-31。
- 陳培桂,《淡水廳誌》,臺北: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,1963。
- 吳密察、邱純惠、林欣宜、王興安撰,張永堂總編纂,〈新竹市志史略〉,《新竹市志 卷首.下》,新竹:新竹市政府,1999。